各县(市)人社局,地委各部、委,行署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喀什地委关于人才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喀什地区“一二三四五”战略及“十大产业”部署,服务喀什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39号)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相关规定,现就开展喀什地区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喀什地区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自治区高级、各系列(专业)“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高级(含正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初定(授予)高级、中级、初级工作。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文件中规定的初定(授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申报(全年均可申报)。
(三)“访惠聚”三年高定申报工作。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文件中规定的参加基层服务工作三年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申报。
(四)技能人才申报工作。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文件中申报要求的可选择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
(五)未参加2025民营企业专项职称评审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六)各县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由各县市自行组织评审,务必在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20日00:00—2025年8月20日20:00
(二)缴费标准及办法:高级285元/人,中级80元/人,初级40元/人。专业技术人员在系统上显示“已接收材料”,即可将盖章的《评审表》和评审费一并交至地区行业主管部门,逾期未交视为放弃(具体时间由地区行业主管单位确定)。
(三)评审时间:9月-11月期间有序召开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具体时间经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与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协商后确定。
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自治区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申报评审时间按自治区各系列(行业)公布的时间为准。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进行注册、申报。
三、申报方式
符合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登录“喀什地区职称评审系统”(ks.xjzcsq.com)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县市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申报时间截止之前将材料审核推荐至评审机构,逾期不予认可。
申报人在填报评审材料时,须认真准确填写各栏目,相应佐证材料应上传正向、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因漏传、错传、未传、材料无法打开等,一律视为没有相关资料,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人未通过审核的,根据修改意见完善材料,并于退回后2日内修改提交;提交评审机构审核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注册、申报。
参加喀什地区和自治区评审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材料审核。职称申请材料经用人单位、县(市)人社局、行业主管局、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逐级审核完成申报。用人单位、县市注重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的审核,用人单位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在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提交;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地区各行业主管局按照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对材料业绩成果和实践能力进行审核;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注重任职基本条件的审核。各级各单位要明确审核任务,严格把关,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依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24〕39号)要求,按照各系列(专业)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实行“评聘结合”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用人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一定比列差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
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严格政治标准。各推荐单位要严把政治审查关,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表现、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支部)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如实形成《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明确政治、廉洁、工作等方面的行为,确需审查的、经相关单位审查无异后予以书面推荐,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坚决不予推荐。
(三)强化国语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喀什地区党政机关、教育医疗、新闻媒体等领域工作人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率先达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行业部门自定标准的按现有行业标准执行。申报人须上传普通话合格证书(暂未取证可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查分验证截图),对国语水平不达标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做硬性要求)。
(四)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要求上传2021-2025年度继续教育专业课及公需课培训合格证书,2021年之后的专业课及2022年之后公需课以及补学的公需课和专业课的合格证书须从系统获取,其余年度手动上传。中小学教师系列和卫生健康系列继续教育以行业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为准。符合免继续教育培训的在继续教育栏上传免学审批表(附件5)。
(五)全面推行职称“盲评”。申报人工作总结中不允许出现本人姓名、现工作单位及个人照片,系统内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信息现工作单位及个人照片必须进行遮盖处理。凡因个人信息处理不符合要求在评审会期间专家发现申报人信息,按故意泄露个人信息作弊处理,给予该申报人评审“不通过”的结论。
(六)坚持公示公开。坚持两公示、三公开。申报前单位公示、评审结果公示,评审条件公开、评审程序公开、任职文件公开。
(七)评审纪律。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列入平台黑名单库。
(八)强化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简化优化申报流程和服务,做到“信息多跑路、人才少跑腿”,实现在线申报、在线审核。
附件:
附件2: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doc
联系人: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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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人社局:0998-8253277
莎车县人社局:0998-8522581
叶城县人社局:0998-5797257
麦盖提县人社局:0998-785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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