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职改办〔2013〕68号
关于批准李卫新等2位同志取得群众文化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文化局、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群众文化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新职称办〔2013〕47号文件批准,李卫新等2位同志取得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2012年12月15日起计算。
附件:取得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
附件
取得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文化馆:李卫新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文化馆:马晓兰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