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职改办〔2013〕53号
关于批准王芳等5位同志取得工业经济专业
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新职称办〔2013〕55号文件批准,王芳等5位同志取得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自2012年12月30日起计算。
乌鲁木齐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王芳
乌鲁木齐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韩旭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麻桂梅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樊少波
新疆德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邹红梅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 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