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职改办〔2013〕47号
关于批准陈建伟等2位同志取得房地产经济专业
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地产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新职称办〔2013〕36号文件批准,陈建伟等2位同志取得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2012年12月30日起计算。
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陈建伟
乌鲁木齐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时晓波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