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职改办〔2013〕64号
关于批准刘伟强等5位同志取得工程系列
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乌鲁木齐市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刘伟强等5位同志取得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取得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附件:
取得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机械电子专业工程师
乌鲁木齐市招商服务中心:刘伟强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2年11月8日起计算。
二、建筑专业工程师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建设局:于霞
乌鲁木齐市建筑建材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马龙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翟朋伟
新疆裕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娜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2年11月14日起计算。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