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职改办〔2013〕39号
关于批准陈霞等13位同志取得工程系列
环保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乌鲁木齐市工程系列环保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陈霞等13位同志取得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自2012年11月14日起计算。
乌鲁木齐市城市废弃物管理中心:陈霞
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照明管理中心:杨艳红
乌鲁木齐市污染控制中心:孟亮
乌鲁木齐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郭艳玲、杨静、王钢、张建中、单鸿宾、周涛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污水处理厂:马建强
新疆环境监测中心站:王欢
新疆环境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余艳杰、史殿彬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