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职改办〔2013〕31号
关于批准葛敏等2位同志取得文物博物专业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
根据乌鲁木齐市文物博物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葛敏等2位同志取得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自2012年11月29日起计算。
乌鲁木齐市烈士陵园:葛敏、刘佳
2013年2月27日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