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 |
领导小组文件 | |
乌职改办〔2015〕40号 | |
关于批准马艳玲、古丽丹2位同志取得畜牧(兽医)专业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农牧局、乌鲁木齐县人社局:
根据乌鲁木齐市畜牧(兽医)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乌鲁木齐市畜牧水产草原站马艳玲取得助理畜牧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乌鲁木齐县畜牧兽医站古丽旦取得助理兽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自2014年11月11日起计算。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