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 |
领导小组文件 | |
乌职改办〔201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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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石忠明等3名同志取得群众文化专业
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市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群众文化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新职称办〔2015〕26号文件批准,石忠明等3名同志自2014年12月20日起取得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取得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附件
取得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乌鲁木齐市文化馆:石忠明
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文化馆:臧慧
三、天山区文化馆:王晓光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