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二届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94号),经新职称办〔2017〕46号文件批准,刘福元等2名同志自2016年12月11日起,获得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第十二届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
附件
获得第十二届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开发区(头屯河区)农村事物管理办公室:刘福元
达坂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张继俊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