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文件
乌职改办〔2016〕34号
关于批准陈立莹同志取得律师专业
二级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根据自治区律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新职称办〔2016〕55号文件批准,乌鲁木齐市司法局陈立莹同志自2015年10月31日起取得二级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