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 |
领导小组文件 | |
乌职改办〔2015〕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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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乌鲁木齐市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张树青等3位同志取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5年9月7日起计算。
附件:取得工程系列水利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
取得工程系列公路、运输专业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人)
新疆时代鼎峰路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张树青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人)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梁凯、李冉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