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 |
领导小组文件 | |
乌职改办〔2015〕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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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张静同志取得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新职称办〔2015〕97号文件批准,张静同志取得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2015年10月10日起计算。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