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 |
领导小组文件 | |
乌职改办〔2015〕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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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李鲜风等2位同志取得相应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新职称办〔2015〕73号文件批准,李鲜风等2位同志取得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取得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
取得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卫生专业妇科副主任医师(1人)
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李鲜风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4年12月25日起计算。
二、艺术专业二级演奏员(1人)
乌鲁木齐市艺术剧院: 伊力亚尔·斯坎德尔
任职资格时间自2015年6月30日计算。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