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 |
领导小组文件 | |
乌职改办〔2015〕13号 | |
关于批准张宏等2位同志取得群众文化专业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文化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乌鲁木齐市群众文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张宏等2位同志取得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自2014年11月5日起计算。
附件:取得群众文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
附件
取得群众文化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文化馆:张宏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文化馆:马娟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2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