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文件
乌职改办〔2014〕9号
关于批准余建芬同志取得房地产经济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地产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新职称办〔2014〕12号文件批准,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余建芬同志取得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自2013年12月12日起计算。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