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文件
乌职改办〔2014〕7号
关于批准常虹等11位同志取得会计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新职称办〔2014〕5号文件批准,常虹等11位同志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12月23日起计算。
附件:取得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附件
取得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常虹
乌鲁木齐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李敏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崔小燕
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田雪梅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潘辉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付红丽
新疆小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韩艳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苗建美
新疆旭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聂鸿亮
新疆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朱士强
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图龙分所:于巧风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