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文件
乌职改办〔2014〕66号
关于批准赵敏等4位同志取得群众文化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各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群众文化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新职称办〔2014〕35号文件批准,赵敏等4位同志取得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12月23日起计算。
附件:取得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
附件
取得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文化馆:赵敏、刘慧敏
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屯河区)文化馆:王景明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文化站:王树强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