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文件
乌职改办〔2014〕47号
关于批准陈丁楠等5名同志取得档案系列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市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乌鲁木齐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陈丁楠等5名同志取得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时间自2013年12月5日起计算。
附件:取得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附件
取得助理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中共乌鲁木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陈丁楠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陈哲
乌鲁木齐市精神病福利院: 穆媛
乌鲁木齐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有限公司:王舒雅
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 任丽
抄送: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印发